铁岭市县乡财政体制运行情况调查报告
-
[10-15 18:30:42] 来源:http://www.dxs56.com 调查报告 阅读:8355次
三、对继续完善县乡财政体制的几点建议
现行分税制框架下的县乡财政体制,改进和完善都需要在上级财政体制完善基础上加以自我修整。治病还应治本,现行的中央和省市的财政体制从直接到间接,无疑加重了地方财政的负担,尤其是县乡财政的困难。如不抓紧加以改进和完善,势必危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基层政权的稳定。“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即使县乡体制再完善、结构再合理,也不能解决财力不足的根本矛盾。铁岭市县乡财政困难状况全省有目共睹,几年来我们在省、市两级政府支持下做了许多创新性改革,推动了全市财政经济的发展,但终因经济总量小、支柱产业少、农业负担重等诸多因素,使多年财政困难状况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只有尽快调整和理顺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从体制上解决问题,才能使农业地区的困难县乡尽快走出困境。
(一)建立规范的县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把县级财政作为转移支付的受益主体,加大对困难县区的转移支付补助,提高县乡保工资、保运转能力。目前,从省政府对县乡转移支付制度设计情况看,有些口径设计不甚合理,转移支付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如在《20XX年省对下解决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办法》(待定稿)中,对可支配财力和必保刚性支出口径的界定,其中可支配财力口径中一般预算收入全部界定为可支配财力,未考虑专项收入不能平衡财力,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的成本支出;必保刚性支出标准偏低(工资支出不含地方性补贴等)等等。在此基础上计算的对县乡转移支付补助不足以维持县乡基本的支出需求,由此造成县乡为保政府运转、为及时按标准兑现公教人员工资等支出捉襟见肘,东挪西借,财力缺口较大,形成大量的财政挂账。因此,在现行分税体制下,结合税费改革、农业税减免等税费政策调整,应合理界定县乡标准支出,加大对县乡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基层政权的稳定。
(二)调整和完善税收返还体制政策
分税制体制的实施,地方财政已对中央、省财政做出了巨大贡献,尤其是农业地区的困难县乡,而与此同时,县乡财政的困境却逐步加深。调整和完善现行框架下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应从充分调动地方组织中央、省级收入的积极性入手,实施县乡财源建设工程。调整分税制财政体制返还政策,针对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以及区域特性,以财养财,加大返还补助的力度,调动困难县乡发展经济、涵养财源的积极性,从体制上实现地方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增长。从目前我省对县乡的财政体制看,省政府对全省40个县(市)的省分享的5个税种增量部分实行了全部返还政策(辽政办发[20XX]1号文件),可以说对20XX年新的省市财政体制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和补充,取得了较好效果。目前,建议省政府还应进一步扩大五税增量返还范围,将省分享税种增量部分实行税收返还政策的范围,由“县(市)”扩大到含有乡(镇)的区级,加快远郊区经济发展,推动城乡统筹,推动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
(三)细化省对县乡财政体制中激励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
从20XX年省调整、完善省市财政体制后,省政府、省财政厅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辽西北22个贫困县、壮大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这些政策既是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政策,也是省实施新的财政体制的配套政策。由于政策一视同仁,我们感到困难县区的发展水平与省支持的要求有较大差距,有些政策我们困难县乡没有能力对接。一是建议区别对待,制定针对特别困难县区发展的支持政策,尤其是财政困难的农业地区的扶持政策,切实增加县乡自身造血机能。二是在项目、资金、贷款、贴息等方面降低支持政策的门槛,向困难县区倾斜。三是上级出台的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建设和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减免税等一系列政策,虽然有益于农民增收和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但却无益于地方财政增加收入。建议考虑农业地区财政收入特点,在支持县区立足资源优势,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化等发展地方经济的过程中,通过增加转移支付等手段,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既富民,又强县,强县与富民的有机结合,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
(四)加大对粮食主产区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力度,缓解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带来的农业地区财政压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以工补农,缩小工农之间、城乡之间差距
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是上级出台的惠及农民政策,可农业地区财政本身就非常困难,再负担税费改革支出,无疑更是雪上加霜。因此建议减征、免征的农业税收资金,省以上财政应全额给予补助,并且适当逐年增加转移支付补助额度,切实建立起强县富民和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的长效机制。目前,国家相继出台的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粮食直补政策、良种补贴政策、提高城乡集市贸易税收起征点的政策、取消农业特产税等政策,农民负担切实得到了减轻,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可以说,富民的政策已发挥了应有的效果和作用,但这些政策却起不到强县的作用,也不能够使困难地区财政状况好转,而且还加重了地方财政负担。虽然农村税费改革省财政给予我市重点照顾,承担了较大比例的转移支付补助,减小了困难地区财政配套比例幅度,但由于我市基数较大,配套资金绝对额相对较多,使本已困难地区的财政又加重负担。因此,建议省建立以工补农,加大对粮食主产区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力度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
- 上一篇:关于转变农村工作职能和作风的调查
《铁岭市县乡财政体制运行情况调查报告》相关文章:
- 铁岭市县乡财政体制运行情况调查报告
- › 铁岭市县乡财政体制运行情况调查报告
- 在百度中搜索相关文章:铁岭市县乡财政体制运行情况调查报告
- 在谷歌中搜索相关文章:铁岭市县乡财政体制运行情况调查报告
- 在soso中搜索相关文章:铁岭市县乡财政体制运行情况调查报告
- 在搜狗中搜索相关文章:铁岭市县乡财政体制运行情况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