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标准仓单质押贷款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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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01:08:53] 来源:http://www.dxs56.com 贸易物流论文 阅读:8856次
概要: (二)银行与借款人、期货经纪公司、交割仓库签订四方协议 这类做法主要适用于有纸化的标准仓单。这类仓单与其代表的货物一一对应,可以背书转让,其主要操作步骤是: 1.四方签订协议,明确四方的权利与义务;2.质押权利凭证的过户登记;3.银行发放贷款;4.质押期结束时收回贷款本息或处置仓单。对于有纸化的标准仓单,登记过户在交割仓库,交割仓库对仓单质押所有权的转移至关重要。 www.dxs56.com 在上述模式中,作为保证质押合同顺利进行的中间人,应依据质押权利生效方式的不同,以及质押合同的操作成本合理的取舍,如回购担保方,是在出质人不能按质押合同按时足额偿付本息时,回购担保方首先要按合同替出质人代为偿付本息,然后取得质押物的处置权,回购担保方的存在,为维护质权人的利益上了一道保险,但势必增加出质人的贷款成本,提高了质押贷款的门槛。 仓单质押的实行,也就是质权人在主债权已到清偿期而出质人未履行时,依法对质押标的进行处分并优先受偿自己到期债权的行为。仓单质押担保的最终目的和最主要的功能即在于以此种担保来确保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如期获得清偿,因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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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银行与借款人、期货经纪公司、交割仓库签订四方协议
这类做法主要适用于有纸化的标准仓单。这类仓单与其代表的货物一一对应,可以背书转让,其主要操作步骤是: 1.四方签订协议,明确四方的权利与义务;2.质押权利凭证的过户登记;3.银行发放贷款;4.质押期结束时收回贷款本息或处置仓单。对于有纸化的标准仓单,登记过户在交割仓库,交割仓库对仓单质押所有权的转移至关重要。 www.dxs56.com
在上述模式中,作为保证质押合同顺利进行的中间人,应依据质押权利生效方式的不同,以及质押合同的操作成本合理的取舍,如回购担保方,是在出质人不能按质押合同按时足额偿付本息时,回购担保方首先要按合同替出质人代为偿付本息,然后取得质押物的处置权,回购担保方的存在,为维护质权人的利益上了一道保险,但势必增加出质人的贷款成本,提高了质押贷款的门槛。
仓单质押的实行,也就是质权人在主债权已到清偿期而出质人未履行时,依法对质押标的进行处分并优先受偿自己到期债权的行为。仓单质押担保的最终目的和最主要的功能即在于以此种担保来确保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如期获得清偿,因而,在债权人的债权到期不能获得清偿时,质权人有必要实行质权以实现仓单质押担保的目的和功能。也正因如此,在仓单质押时,质权人所享有的质权实行权应当是仓单质押的最主要效力。仓单质押的实行应当依法进行。依据我国《担保法》第71条的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也就是说仓单质押的实行方法包括折价、拍卖、变卖三种方式。需要指出的是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只有占有权,除另有约定外,不得使用质物。另外,我国《担保法》对流质契约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给质权人所有。”
开展仓单质押贷款风险控制及避险模式
(一)开展仓单质押贷款的原则
开展仓单质押贷款业务对提高市场资源的使用效率,加快资金周转具有重要作用,但是进行质押贷款应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1.合法性原则。开展仓单质押贷款业务首先要做到合法经营,贷款业务要符合国家金融、期货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同时,仓单质押贷款的程序要合法,对借款人的资格、还贷能力,信贷资金使用状况,借款手续是否完备等有关事项必须事先审核,事中跟踪,确保每个环节不出现纰漏。 www.dxs56.com
2.防范风险原则。仓单质押贷款业务是质押贷款的一种形式,由于借款人向贷款人出质的是在期货市场中流通的标准仓单,所以,其风险系数相对较小。期货市场流通的标准仓单是经过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并签发《货物存储证明》后,按统一格式制定并经交易所注册,可以在期货市场流通的实物所有权凭证,与仓单对应的实物商品放置在指定交割仓库的特定货位。这些仓库是国内有一定影响、实力较大、资信良好、仓储设施齐备的大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在交易所还要存放一定数额的风险抵押金,有担保单位,仓库对保存期间的货物数量、质量负责。仓单在注册前,交易所一般要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进行抽查或核查。应该讲,期货市场流通的仓单在商品数量和质量方面是不存在问题的,因此质押物本身质和量方面存在的风险很小。银行质押贷款面临的风险可能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质押比率偏高。商品的价格始终处于不断涨跌过程中,对应仓单的价值也处于不断变化当中,如果银行对质押物评估比例过高,就可能造成借款人还贷不积极;二是质押物存在法律纠纷。仓单不能重复质押,银行应了解仓单的持有情况,并要争取期货公司、交易所的积极配合,期货公司可以监督借款人的资金运作情况,交易所可以协助银行冻结所有质押的仓单,冻结期间仓单不会再进行流通。
3.审慎确定借款人的原则。质押贷款是商业银行的常规贷款业务之一,也是商业银行获取盈利的一个途径。银行开展质押贷款既要讲究安全性、流动性,也要注重盈利性。虽然仓单质押贷款经济风险偏低,但银行在办理贷款之前也要慎重选择和审核贷款对象。应本着择优原则、价值保证原则、归还原则确定贷款对象。
(二)开展仓单质押贷款存在的风险
仓单质押贷款对不同的借贷主体而言,风险的表现形式及风险大小也不尽相同,其中贷款人的风险最为显著。
1.贷款人的风险。贷款人的风险与仓单质押参照价格、质押折算比率、借款人的资信状况等有直接关系,与放款规模、现货市场价格变化有间接关系。
仓单质押可以参照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办理。但是期货价格具有很强的波 2叩4年第10期(总第303期)动性,受许多复杂因素影响,其走势未必能完全与现货市场的实际情况一致,由于期货价格包含一定持仓成本,往往偏高于现货价格。若以期货价格办理质押,则在确定质押比率或调整质押额度时,应考虑这个因素影响。若以现货价格办理质押,则应考虑现货市场的标的物与期货市场是否一致。若不一致,要依据现货市场的等级差对质押比率进行调整。如果贷款人在与借款人签署协议时参照价格不准,特别是价格偏高时,就会给贷款方留下风险隐患。 www.dxs56.com
贷款人通过仓单质押一次性放出的贷款在其资本金中所占的比例、在总贷款中所占的比例要按照有关贷款管理制度实施,严格控制。若所占的比例过高,一旦贷款人出现经营、法律风险,很可能会对贷款方造成重大影响。
现货市场的价格变化直接引起仓单内涵价值的变化。质押贷款合同签订后,若仓单对应的商品价格出现大幅度下跌,而贷款合同未作任何调整,没有设立警戒线,就会出现仓单价值低于贷款本金的现象,这时风险就会随之而来。
(二)银行与借款人、期货经纪公司、交割仓库签订四方协议
这类做法主要适用于有纸化的标准仓单。这类仓单与其代表的货物一一对应,可以背书转让,其主要操作步骤是: 1.四方签订协议,明确四方的权利与义务;2.质押权利凭证的过户登记;3.银行发放贷款;4.质押期结束时收回贷款本息或处置仓单。对于有纸化的标准仓单,登记过户在交割仓库,交割仓库对仓单质押所有权的转移至关重要。 www.dxs56.com
在上述模式中,作为保证质押合同顺利进行的中间人,应依据质押权利生效方式的不同,以及质押合同的操作成本合理的取舍,如回购担保方,是在出质人不能按质押合同按时足额偿付本息时,回购担保方首先要按合同替出质人代为偿付本息,然后取得质押物的处置权,回购担保方的存在,为维护质权人的利益上了一道保险,但势必增加出质人的贷款成本,提高了质押贷款的门槛。
仓单质押的实行,也就是质权人在主债权已到清偿期而出质人未履行时,依法对质押标的进行处分并优先受偿自己到期债权的行为。仓单质押担保的最终目的和最主要的功能即在于以此种担保来确保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如期获得清偿,因而,在债权人的债权到期不能获得清偿时,质权人有必要实行质权以实现仓单质押担保的目的和功能。也正因如此,在仓单质押时,质权人所享有的质权实行权应当是仓单质押的最主要效力。仓单质押的实行应当依法进行。依据我国《担保法》第71条的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也就是说仓单质押的实行方法包括折价、拍卖、变卖三种方式。需要指出的是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只有占有权,除另有约定外,不得使用质物。另外,我国《担保法》对流质契约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给质权人所有。”
开展仓单质押贷款风险控制及避险模式
(一)开展仓单质押贷款的原则
开展仓单质押贷款业务对提高市场资源的使用效率,加快资金周转具有重要作用,但是进行质押贷款应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1.合法性原则。开展仓单质押贷款业务首先要做到合法经营,贷款业务要符合国家金融、期货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同时,仓单质押贷款的程序要合法,对借款人的资格、还贷能力,信贷资金使用状况,借款手续是否完备等有关事项必须事先审核,事中跟踪,确保每个环节不出现纰漏。 www.dxs56.com
2.防范风险原则。仓单质押贷款业务是质押贷款的一种形式,由于借款人向贷款人出质的是在期货市场中流通的标准仓单,所以,其风险系数相对较小。期货市场流通的标准仓单是经过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并签发《货物存储证明》后,按统一格式制定并经交易所注册,可以在期货市场流通的实物所有权凭证,与仓单对应的实物商品放置在指定交割仓库的特定货位。这些仓库是国内有一定影响、实力较大、资信良好、仓储设施齐备的大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在交易所还要存放一定数额的风险抵押金,有担保单位,仓库对保存期间的货物数量、质量负责。仓单在注册前,交易所一般要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进行抽查或核查。应该讲,期货市场流通的仓单在商品数量和质量方面是不存在问题的,因此质押物本身质和量方面存在的风险很小。银行质押贷款面临的风险可能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质押比率偏高。商品的价格始终处于不断涨跌过程中,对应仓单的价值也处于不断变化当中,如果银行对质押物评估比例过高,就可能造成借款人还贷不积极;二是质押物存在法律纠纷。仓单不能重复质押,银行应了解仓单的持有情况,并要争取期货公司、交易所的积极配合,期货公司可以监督借款人的资金运作情况,交易所可以协助银行冻结所有质押的仓单,冻结期间仓单不会再进行流通。
3.审慎确定借款人的原则。质押贷款是商业银行的常规贷款业务之一,也是商业银行获取盈利的一个途径。银行开展质押贷款既要讲究安全性、流动性,也要注重盈利性。虽然仓单质押贷款经济风险偏低,但银行在办理贷款之前也要慎重选择和审核贷款对象。应本着择优原则、价值保证原则、归还原则确定贷款对象。
(二)开展仓单质押贷款存在的风险
仓单质押贷款对不同的借贷主体而言,风险的表现形式及风险大小也不尽相同,其中贷款人的风险最为显著。
1.贷款人的风险。贷款人的风险与仓单质押参照价格、质押折算比率、借款人的资信状况等有直接关系,与放款规模、现货市场价格变化有间接关系。
仓单质押可以参照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办理。但是期货价格具有很强的波 2叩4年第10期(总第303期)动性,受许多复杂因素影响,其走势未必能完全与现货市场的实际情况一致,由于期货价格包含一定持仓成本,往往偏高于现货价格。若以期货价格办理质押,则在确定质押比率或调整质押额度时,应考虑这个因素影响。若以现货价格办理质押,则应考虑现货市场的标的物与期货市场是否一致。若不一致,要依据现货市场的等级差对质押比率进行调整。如果贷款人在与借款人签署协议时参照价格不准,特别是价格偏高时,就会给贷款方留下风险隐患。 www.dxs56.com
贷款人通过仓单质押一次性放出的贷款在其资本金中所占的比例、在总贷款中所占的比例要按照有关贷款管理制度实施,严格控制。若所占的比例过高,一旦贷款人出现经营、法律风险,很可能会对贷款方造成重大影响。
现货市场的价格变化直接引起仓单内涵价值的变化。质押贷款合同签订后,若仓单对应的商品价格出现大幅度下跌,而贷款合同未作任何调整,没有设立警戒线,就会出现仓单价值低于贷款本金的现象,这时风险就会随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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