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协调科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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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5:00:59] 来源:http://www.dxs56.com 年终工作总结 阅读:8568次
五、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一) 尽快建立完善省、州、县三级节能统计核算体系。由于现在的节能统计核算体系不健全,统计指标单一,不能涵盖全社会用能情况,在计算gdp能耗指标时,州、县市对节能降耗情况不能及时进行监测和管理,使节能工作受到极大影响,因此,有必要加快建立并尽快完善省、州、县三级节能核算体系。
(二)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产业结构决定了能源消费结构,目前红河州的工业以资源型的重工业为主,电力、化工、有色冶金、黑色冶金和建材工业能源消费占到了全州规模以上工业总能耗的93.3%,能源消费不合理。从今年1-9月情况看,单位增加值能耗分别为:电力11.23吨标准煤/万元(含水电)、化工 17.88吨标准煤/万元、有色冶金1.47吨标准煤/万元、黑色冶金24.37吨标准煤/万元、建材15.91吨标准煤/万元,除有色冶金行业外,其它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均高于全州3.75吨标准煤/万元的平均水平。因此,只有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才能有效降低单位gdp能源消耗。
(三) 制定合理科学的用能鼓励和处罚政策。政府有关部门应研究制定对用能单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在税收、用能方面的鼓励政策和对用能单位超单耗的处罚政策,利用经济杠杆,为节能工作的推动和实施从制度和政策上提供保证。
(四)加大政府贴息资金投入,改造现有生产工艺和装备。红河州的工业企业以高耗能企业为主,能源消费高,而企业在节能技术改造方面的投入较为困难,政府要加大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资金贴息的力度,使企业尽快使用现有的一些先进的节能设备,改造传统工艺和设备,降低工业企业的能耗,为全社会总的节能目标的实现提供可靠的保证。
(五)建立淘汰落后产能的退出机制。为进一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政府需要制定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在新上项目、职工安置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从政策上为淘汰落后产能提供政策支持。
(六)制定鼓励企业通过技改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的优惠政策。为鼓励企业在节能降耗减排方面积极工作,加大投入力度,用先进的节能工艺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工艺技术和生产装备,政府应对企业在申报项目、新上项目、技改贴息等方面将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从政策上为节能工作提供保证。
(七)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以产业结构优化为突破口,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带动产业升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地方标准或总量排放超过稳定限额的企业,强制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扶持清洁生产项目,突出对节能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绩效考核。
(八)加快推进节能减排技术进步。积极推动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对企业进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采用节能环保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政策扶持力度。
(九)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钢铁、有色、水泥等高耗能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加大淘汰力度。严格执行峰谷、丰枯电价和可中断电价补偿制度,对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及高耗能企业按国家产业政策实行差别电价,促使企业尽快淘汰落后产能,同时进行节能技术更新改造,降低产品单位能源消耗,提高能源效率,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采用节能节电设备,提高终端设备用电效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XX年年工作安排
1、加强重点行业、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我州重点耗能行业主要为电力、黑色冶金、有色冶金、化学工业等。开远小龙潭电厂、解化集团、红磷公司、云锡公司,泸西伟洪吉宇公司和润鑫铝业公司是我州的重点耗能企业,其能耗占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能耗的70%,因此,以上企业仍然是红河州节能降耗的重点企业,必须继续抓好节能管理工作。
2、按省的要求,继续组织州重点耗能企业管理人员参加省节能中心举办的各类节能培训班学习,在红河州举办两期节能培训班,不断提高企业节能岗位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知识水平。积极组织各县市做好节能宣传周有关工作,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
3、按省里要求做好节能指标的分解落实,明确目标、明确责任,与各市县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4、继续贯彻落实好省人民政府云政发[XX年]113号、云政发[XX年]141号文件精神,制定更加有效的节能减排措施,确保“十一五”末期我州节能减目标任务的完成。
5、做好XX年年计划用电工作,做到有序用电。按照“先生活、后生产”,“保人民生活、保效益、保重点、保增长、保行业整合”,保地方经济发展、保农特产品加工的原则,统筹兼顾,认真做好计划用电工作,做到用户不强超强用电力电量,不危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做到以人为本、生活用电不受影响,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电力资源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确保党政机关、市政公用、学校、新闻媒体、国防军工、交通运输、煤矿、医院、供水、供油、电信、重要基础设施等重要单位的用电。
6、加强电煤协调工作,做好电煤和非电煤的协调平衡,确保电煤的有效供应,同时基本满足化工、制糖、建材以及居民生活等非电煤的需要,确保地方经济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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