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挪威社区建设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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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8:30:42] 来源:http://www.dxs56.com 考察报告 阅读:8220次
体制是实现社区自治的制度保障 个体制不仅包括社区内部的组织体制,包括政府的体制,特别是基层政府的体制。在瑞典和挪威,社区的主体组织之一虽然是政府,是行政组织,但由于中央政府、郡政府和市(社区)政府之间有明确的职能划分,市(社区)在自己的职能范围内实行高度自治。市(社区)对自己社区居民(市民)负责是其职能所在,社区的事情由社区居民自己决定,社区政府的领导人只有为社区居民服务好.才能继续当选,而不是看是否受到上级政府或领导的肯定或表彰。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仍然处于发展和完善过程中,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形成的观念还在不同程地影响着我们,旧体制的残余还在不同度地发挥着作用,基层政府的职能尚未完全根据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行转变,仍有许多工作需要社区组织去落实,去完成,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行政负担依然很重,使我们的社区自治受到严重制约。我们需要在体制改革方面加大力度。
社区居民积极广泛的参与,是社区发展的重要基础 在瑞典和挪威,积极参与社区事务,已经成为社区居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居民有什么要求,可以直接向政府提出,也可以通过议员来表达。社区议会有事情,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主要还是依赖于党和政府的推动,社区组织的动员和组织,社区居民积极自的参与还远远不够,社区居民的参与力量还远未发挥出来,这是有待加大工作力度的领域。
瑞典和挪威的国情与我国有很大不同,在社区建设方面有许多具体做法因为要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我们不一定要照搬。但是其先进的思想和科学的内涵我们是应当学习的,应当使其本土化.与我们自己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推进我国社区建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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