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民办高等教育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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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8:30:42] 来源:http://www.dxs56.com 考察报告 阅读:8576次
教育创新中若干政策性建议
教育创新是个动态的进程,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陕西民办高等教育尽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社会及有关部门对民办高校地位作用认识不到位,国家现行政策对其支持力度不够,民办高校发展极不平衡。一些学校的领导班子和师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生源质量参差不齐,教育教学质量有待提高。学科建设有待加强。
为了促进民办高等教育进一步创新、发展,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在考察后我们提出了以下一些政策性建议。
1.进一步提高对民办高等教育的认识。
民办高等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公办高等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民办教育的发展,推动了教育体制改革和创新,增加盘活了教育资源,扩大了教育规模,培养了大批社会急需人才,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当前要从“三个代表”的高度,进一步认识民办高等教育在科教兴国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社会上现在对民办高等教育存在相当不了解,包括家长、学生、用人单位。建议各级政府部门加强舆论宣传。而要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要靠决策层,要靠民办高校自身的发展,要引导各界人士用宽广的眼界来观察和认识民办高等教育。所谓宽广的眼界,一是要有历史的眼光;二是要有国际的眼光。从历史的发展上,我国民办教育有着悠久的传统,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它必将进一步发展。从国际范围来看,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一直到今天,世界高等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一些国家政府将发展私立高等教育做为缓解财政困难、社会压力和市场需求的一项国策;因而积极扩充和引入私立高等教育机制,如哥伦比亚、日本、菲律宾、比利时、巴西、孟加拉、荷兰等国在私立大学或院校就读学生人数均达50%以上。日本原有高等院校(包括短期大学)525所(1960年),到 1980年增至863所,在新增加的438所院校中,337所为私立高等院校。世界各国的经验应该为我们所借鉴。
2.实行优惠扶持政策,强化对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
建议各级政府要将民办高等教育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给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以同等待遇。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投资民办高等教育。民办高校可通过社会赞助、捐资、投资等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对向民办高校捐款的单位或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税收减免;民办高校享受同公办高校同等的国家统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对民办高校分为非盈利与盈利两种类型。对非盈利民办高校实行免税、对盈利类型的民办高校按政策规定交税。金融机构应加大对民办高校的信贷支持,根据民办高校的实际,加大商业信用融资力度,适当放宽贷款期限,允许民办高校用校产进行抵押或相应提供信誉担保。民办高校后勤服务实体享受国家和省市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有关优惠政策。对民办高校建设用地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办理。土地征用享受国家关于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优惠政策。
建议各级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高校的发展,对招收计划内国家统招学生的民办高校,政府在经费许可情况下应给予一定的补贴。
3.依法保障民办高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民办高校队伍建设。
民办高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社会保险、参加社会活动等方面应与公办高校同类、同层次教职工同等对待。教职工在民办高校工作期间,连续计算教龄和工龄。民办高校教职工的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参照公办同类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按照公办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的标准条件、申报程序和评审办法组织评审。民办高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评选先进、乘车购票等方面与公办高校同类、同层次学生同等对待。民办高校的贫困学生可获得国家所实施的助学贷款。
切实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民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民办高校可以面向社会自主聘用教职工。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到学校任教或从事其他工作,由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公安部门负责审批落户。也可按“户口不迁,身份不变,来去自由”的原则进行管理。民办高校的教师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可以相互流动。公办高校的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可以到民办高校兼职。要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民办教育人才培养基地。依托公办大学建立培训学院,加大对民办高校管理者、教师的培训力度,加强学校的人力资源开发。
要鼓励民办高校引进外籍教师,采取优惠政策吸引留学人员到民办高校任教。
4.要经过考核按条件支持民办高校“专升本”。
支持民办高校申报创建重点学科、试点专业、名牌专业、重点实验室和重点科研项目。
我们所调查的几所民办高校,都强烈要求“专升本”。我们认为要从实际出发,有关领导部门要考虑并批准他们的申请要求。因为这有利于他们的招生、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有利于企业家到民办高校投资。
5.民办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点是调整、巩固和提高,创建一批能带动整个民办教育发展的名牌民办高校。
要进行结构性调整,优化布局结构,扩大办学规模。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引导民办高校进行优化组合,适度压缩学校校数,集中力量把已具有一定规模和社会影响的民办高校做大做强做优,形成集中优势和特色,打造知名的教育品牌。陕西省教育厅计划经过引导和支持,到20XX年,使陕西形成10所万人以上规模和10多所具有自主颁发学历资格的民办高校。这对全国其他省市也可以作为借鉴。
6.民办高校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特别要提高质量意识,将教育教学质量真正做为进一步发展的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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