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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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8:30:42] 来源:http://www.dxs56.com 调查报告 阅读:8829次
其次,发展民营经济是强区富民的重要举措。一是民营经济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对提高我区的国民经济总量具有较强的拉动作用;二是发展民营经济可以致富一方百姓,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使一部分人通过自谋职业先富起来,靠自我发展,不靠政府救济,可以减轻政府的压力。三是发展民营经济可以缓解就业压力和维护社会稳定。民营经济发展了,不但可以安置吸纳下岗职工和社会剩余劳动力,而且民营经济形成发展的氛围后,人人做生意、人人想赚钱,人人都能赚到钱,就没有人找政府了。因此,发展民营经济是必须的也是可行的。
20XX年,我区民营经济的发展目标是:使30家民营企业的产值超过500万元。全区税收要达到1亿元,其中民营企业要达到70%。我区发展民营经济的总体思路是“一个中心、两个坚持、三个突出、四个转变”。一个中心即坚定不移地以提高效益为中心。把提高民营企业的经济效益放在工作的首位,树立提高民营企业的效益就是增加全区的财政收入的观念。两个坚持:一是坚持大发展。民营经济是我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增长点,只有保持民营经济的大发展,才能实现全区经济的大发展。二是坚持大提高。努力提高民营企业的整体素质、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和经济运行质量,促进其向大规模、高效益发展。三个突出:突出发展规模经济。实施集聚效应,扩大企业优质产品数量,提高产品市场覆盖率,扩大企业规模,优化组合企业群体,大力发展集团型企业;突出发展外向型经济。全面实施外向牵动战略,加大引进区外资金、先进设备和管理经验的工作力度,发展一批规模较大的外资民营企业;突出发展名牌产品。实施名牌战略,开展创名牌活动,加速新产品开发、优化民营企业产品结构。四个转变:由小型企业向大型企业转变。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以骨干行业和骨干企业为龙头,以资产为纽带,以产品为依托,组建规模企业或企业集团。由内向型向外向型转变。以外向型经济为主攻方向,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由分散发展向集聚发展转变。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引导职能,以工业园区为载体,集中发展民营经济。
五、加快我区民营经济发展应采取的措施
我区民营经济有着很好的发展空间,也正面临着难得的机遇。民营经济的发展将是我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推动力,也是一项有实际作用的“富民工程”。为进一步加快我区民营经济发展,我们应采取以下几项工作措施:
(一)制定民营经济发展规划
结合“十一五”计划的制定,提出我区民营经济发展的战略和目标,努力提升民营经济在我区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找准政府在发展民营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发挥政府支持、鼓励、引导和服务的作用,并将其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一是大力鼓励和吸收民间资本参与国企改革和资产重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二是大力扶持科技含量高、品牌知名、有一定实力的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使之走出市门、国门;三是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鼓励他们做优、做专、做多,走特色鲜明和发展连锁的路。
(二)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一是成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能是:调查、研究、制定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围绕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各种服务;协调与民营经济发展相关的各方面关系;为科技型企业的科研和市场开发牵线搭桥,积极指导和帮助优势民营经济产品和服务的出口及面向全国的发展,把扶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任务落到实处。也可将上述职能集中到政府的一个专门职能部门。
二是完善融资服务工作,积极拓展融资渠道,改善民营经济融资环境。由相关职能部门定期组织召开银企合作座谈会;协调金融部门到私营企业实地考察,架起银企直接沟通的桥梁;积极推进民营经济信用制度建设,鼓励他们依法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性融资担保,加大信贷支持,促进解决私营企业贷款问题。
三是高度重视并积极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用地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在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安排建设用地时,应关注民营经济发展用地的需求,统筹安排、适当照顾。加强市、区改制企业与私营企业信息沟通,为有空闲经营场地的改制企业与私营企业合作牵线搭桥,实现经营场地资源的优化组合。可研究建立“企业孵化器”,安排适量用房,建立“民营企业注册区”,为经营场地拆迁以及来我区创业的私营企业提供注册地,以达到“留企保税、引企增税”目的。考虑我区私营企业家集资建立私营企业办公大厦的意愿,采取“政府支持、企业出资”的方式,尽快建立我区私营企业办公大厦。
(三)大力开展“质量品牌兴区、名牌兴企”活动
从现在起到20XX年,要从根本上提高我区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主要产品的整体水平,使我区产品总体质量达到较高水平,各项质量指标均达到同产品省内一流、国内一流水平,甚至赶上国外发达国家质量水平。要形成橡塑制品、石油机构、农产品精加工、食品饮料、电线电缆、机电、干燥设备、阀门、建筑材料九大主导产业,基本形成集约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的工业新体系。
(四)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引导和相关的组织建设
一是积极组织构建以企业经营者为主体的行业协会、同业公会和商会。逐步形成企业家办行会、商会,政府加以引导的新路子。杜绝政府对企业内部事务的干涉。发挥好 “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作用,致力于企业自律机制的建设,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和能力;在行会、商会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维护民营经济的合法利益;加强对民营经济理论的研究;组织内外专家、学者或有成果的民营企业家开展针对民营经济经营者的政治、业务培训;为企业开拓市场、提高经营管理能力提供服务。
二是积极推进民营经济诚信制度的建设,建立打造诚信企业的长效机制。启动工商管理系统建立的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尽快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在完善维护消费者权益,公平交易、合法经营的市场竞争机制,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同时,保护诚信经营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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