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先先进事人物事迹(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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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15:06:08] 来源:http://www.dxs56.com 事迹材料 阅读:8645次
在XX省XX县人民法院,熟悉刑事审判庭庭长XXX的人无不称道:他是一个勤恳敬业、廉洁奉公的好法官。入党xx年来,他躬身实践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做到“司法为民”,淡薄名利重事业,励精图治,有所作为。他曾连续11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两次荣立三等功,多次被省、市、县表彰为“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工作者。xxxx年xx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为四级高级法官。今年,新春伊始,XXX被XX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政法战线先进干警”,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他省“十佳”法官荣誉,受到通报表彰。
不学习就没出路
xxxx年XXX从部队复员到XX县法院工作,岗位的变换让他感到了自身法律知识的欠缺,因为他知道,法官自己法律知识掌握不牢,就不可能做到公正、准确地办案。从此,XXX发扬“钉子精神”,想方设法挤出时间学习。他把自己身边的同志当作良师,虚心求教;经常向一直从事审判工作的同志请教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苦心研读法律知识。xxxx年 xx月,他顺利拿到了XX省高等教育自考法律大专文凭,成为当时XX县法院第一个自考大专毕业的人。xxxx年x月,他又报名参加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的自学考试,即“小自考”。由于报考难度较大,和他一起报名学习的许多年轻人都中途退却了,只有XXX依然以坚强的毅力坚持着,当别人在工作之余看电视、打扑克消磨时光的时候,他却在灯光下孜孜不倦地读书。XXX只用了两年时间考完了所有科目,在他44岁那一年获得了法律本科文凭。然而学无止境,他没有停止学习的步伐,深知法律更新很快,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熟练准确地掌握和运用,现在他每天都要抽空学习法律、司法解释等有关法律知识。
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XXX还组织和督促庭内同志学习。他告诫庭内同志:“不学习就没有出路,只有争做‘学习型’、‘知识型’的法官,才能适应审判形势的新需要”。在XXX的影响和带动下,全庭同志形成了你追我赶的学习氛围,人人取得了法律本科学历,两人通过了司法考试。
同时,XXX还把结合工作写宣传、信息、调研文章看作是提高审判人员综合素质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他个人在全国、省市县级刊物上发表文章近百篇,有力地宣传了法院审判工作,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得到提高。
不拿权力做交易
XXX在法院工作了xx年,办过几千件民商、审监、执行、刑事案件,从没办过一件冤假错案,没吃过当事人一顿饭,没收过当事人一分钱,没办过一件人情案。尤其是在刑事审判庭工作后,求他“开条口子”、“轻判一点”、“网开一面”的上级领导、同事、亲友非常多,可是他始终坚持“什么大也不如法律大,任何时候都要对法律负责”这个理念,从不受外界的干扰影响。虽然他爱人没有工作,家里生活全靠他一人的工资,家境很不富裕,但他深深地知道“吃人东西嘴短,拿东西人手软”,法官一出现不廉洁的行为就会影响到案件质量,公正司法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他的“无情”碰了一鼻子灰、无功而返的人都只有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说:“对这个‘刀枪不入’的人真是毫无办法……”XXX却常说:作为一名法官,给群众办事是应该的,若收了当事人的礼,没办成事当事人会骂我“不是人”,收了礼物办成了事当事人也同样会在心里瞧不起我,自己行的正,走得端,办案公正,那些歪门邪道就钻不了空子。
xxxx年xx月,在审理被告人汪畅犯购买使用jia币一案中,当事人为减轻罪刑,托任某领导的襟兄来说情,夜晚又带着两瓶名酒等贵重礼品,敲开了XXX的家门,请求给点面子,要求“放此人一马”,并说事成之后,定当重谢。XXX不但没有收他送来的钱物,还对当事人给予严厉批评。该领导大动肝火:“你这小小的一个庭长,敬酒不吃吃罚酒……”XXX果断地回答:“是党和人民给我的权力,岂能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说情者见无孔可入,无计可施,悻悻拿起钱物离去。XXX顶住了各方压力,依法公正地作出了有罪的判决。 www.dxs56.com
尽管如此,有的人还是半信半疑,总觉得办事不“表示”心里不踏实。在审理原告宋华晔与被告邹太明争水纠纷中,XXX经过说法论理,到案发地进行调查、绘制现场图,查明了纠纷起因,宣告被告邹太明无罪,同时驳回自诉人宋华晔民事赔偿请求的判决。被告没想到自己的官司能够打赢,当场掏出1000元钱表示谢意,XXX毫不犹豫地回绝了。
不作表率何谈称职
XXX常说,自己是一个农家子弟,是党把我培养成一名法官,不拼命地干好工作就对不起组织的培养教育,越是资历老,越要当好表率。
当过军人XXX依旧保持着军人优良的作风。在XX县法院工作xx年来,XXX严格遵守法院劳动纪律,院考勤登记簿里记载着他全勤的记录,他从来没有迟到早退过,也从未因私事请假过一天,很少过一个完整的“双休日”和节休假日,工作起来不分白天和黑夜,从不叫一声苦和累,同事们都叫他“拼命三郎”。
在审判工作上,他更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案。作为刑事审判庭的庭长,他严把案件审查关,既充分发挥刑罚的威慑力,防止重罪轻判,使罪犯受到应有的惩罚;又正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不偏不倚,不枉不纵。
xxxx年x月,在审理被告人张甫弟犯奸yin幼女罪一案中,为做到定性和量刑准确,XXX认真做好对检察机关移送的主要证据审查的同时,他还先后3次深入到案发当地,步行90余里,调查走访了所有当事人,整理了12份107页的材料,查清了被告人张甫弟在两年的时间内,先后对四名七岁至九岁的幼女多次进行奸yin的事实。尤为重要的是,被告人将四幼女集中在一起进行猥亵和实施轮流奸yin。据此,XXX5次召集合议庭其他成员进行合议研究,认为张甫弟不仅奸yin幼女多人,且情节恶劣,依法应予以重处,并及时将张甫弟一案依法移送XX州市中院管辖。经审理,XX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奸yin幼女罪,判处被告人张甫弟死刑。由于XXX的严格把关,避免了重罪轻判,一个恶贯满盈的罪犯终于得到了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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