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争创党员先锋模范岗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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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23:51:25] 来源:http://www.dxs56.com 实施方案 阅读:8925次
概要:六、考核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党员要深刻认识到此次活动的重要性,明确开展“党员先锋模范岗活动”意义,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党员先锋模范岗”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考核基本原则(1)凡党员岗位考核未评为优秀等次者,其年度职务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2)考评期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岗位考核为“不合格”。(3)党员岗位考核未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教职工不能参加教职工评优活动。(4)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应报请局党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5)对被评为双“优秀”(指同一年度中两种考核均被评优或同一种考核连续两次评优者)等次的党员教职工进行大力表扬。(6)考评领导小组及时将考评结果以文字通报形式在校内公开栏中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并召开支部党员会议总结考评工作。(7)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支部人员帮助本人认真排查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切实制定改进措施,并在支部总结会议上宣读,以此教育全体党员,并激励其本人知不足而自新进取。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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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核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党员要深刻认识到此次活动的重要性,明确开展“党员先锋模范岗活动”意义,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党员先锋模范岗”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考核基本原则
(1)凡党员岗位考核未评为优秀等次者,其年度职务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2)考评期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岗位考核为“不合格”。
(3)党员岗位考核未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教职工不能参加教职工评优活动。
(4)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应报请局党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对被评为双“优秀”(指同一年度中两种考核均被评优或同一种考核连续两次评优者)等次的党员教职工进行大力表扬。
(6)考评领导小组及时将考评结果以文字通报形式在校内公开栏中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并召开支部党员会议总结考评工作。
(7)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支部人员帮助本人认真排查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切实制定改进措施,并在支部总结会议上宣读,以此教育全体党员,并激励其本人知不足而自新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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