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劳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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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16:10:14] 来源:http://www.dxs56.com 规章制度 阅读:8433次
(五)丧假
职工的父母、夫妻、子女或直接抚养的旁系亲属死亡时给假期三天,工资照发,往返车船、住宿费自理。
(六)产假
产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及上级有关计划生育文件办理。
(七)探亲假
1、已婚的职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给予每四年不超过二十二天的探亲假(未婚职工每年一次二十天)。
2、学徒工、临时工期间不享受《探亲规定》的待遇。
(八)职工的请假单经批准后交企管科作为考勤的依据。
(九)凡未经有关领导批准的假期或超过批准假期天数而又没有足够理由和有关证明文件,其超过的天数均作旷工处理。
(十)职工请假一天由值(班)长批准,两天至五天经值(班)长同意后由科、室、站级领导审批;五天以上经值(班)科、室、站领导同意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各科、室、站的正副职因事请假均由总经理批准。 www.dxs56.com
四、考勤办法
1、各部门以科室、班级为考勤单位,指定专人(各班、组由班、组长负责)实事求是地进行考勤。考勤应逐日进行记录,严禁到月底一次性记录;考勤表应挂在墙上,让职工共同监督。
2、考勤人员应把本科、室、站、班组的全部人员根据出勤情况,按照考勤表的说明、符号,准确、完整地进行考勤,不得漏考,如有长期、短期离岗读书、培训或长期、短期借调到外单位(由借调工作单位考勤)等情况,应在考勤表内用文字说明。
3、各科、室、站、班务必于次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考勤表送企管科(如遇休息日的类推),由企管科审核后交计财股劳资员,以计发工资和奖金,违者按有关制度处罚。
4、职工请事假、探亲假、病假、婚丧假、产假、计生假,请假条应附于考勤表上;上交的考勤表必须是原件,不许交复印件。
5、职工因补休、抢修、外出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时翻牌报到上班的,由班组长开列名单报企管科值日员,否则,按缺勤论处,按有关规定扣发奖金。职工无理取闹,故意怠工的,作旷工论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惩处。
6、昭平变电站、调度室,巩桥变电站,发电站,门卫值班的正常出勤按公司本部正常出勤天数计算。
7、昭平变电站、昭平调度室、巩桥变电站,发电站、门卫班每人每月比公司行政每月每人正常出勤多出的工时,按小时折换为天数计算发给加班票。
8、因病住院者,如有属有效期内的补休假,可作补休处理。
9、职工因病和非因工住院需要护理,家属属本单位职工的,不计出勤,只发给工资;特殊情况,由公司指派本单位职工去护理的,计出勤。
10、职工加班,原则上由所在班、组提前1天报所在股、室、站批准,办好加班手续,写好加班票,违者无效;特殊情况(指施工、抢修生产班组)由班、组长在加班后2天内补办加班手续。
11、加班,原则上采取补休制,特殊情况发加班票,不计出勤,但必须有超勤都能补休。严禁先补休后加班超勤补上;承包工程或有承包性质的加班,不计超勤(其超勤由承包单位自行补贴)。
12、双休日及晚上经批准加班的,不计出勤,发给加班票;法定节假日加班,领取按规定发放的加班费,并计当日出勤,不给予补休,运行人员休息日如遇法定节日的,发给150%的加班费不计出勤,不给予补休。
13、超勤作补休处理,应掌握在下一个月补完,特殊情况需延期补休的,需经部门领导同意(科、室、站正职需经分管副经理同意),妥善安排。
14、抄表人员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抄错计量电能表,每次扣款20元,因此而造成重大损失的,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抄表人员每月对城镇居民(含个体商店)用电户抄表误差不得超过用电量的10%;普通工业用电户(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抄表误差不得超过10千瓦时,电度表计有问题不及时报告者,每次罚款50元。
五、考核细则
1、对不戴工号牌上班,双休日及节假日进行岗位工作不戴工号牌的工作人员,经检查发现每次扣款5元;私下代他人翻牌,着装不符合规章者,每次扣款5元,私下代他人翻牌年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扣款100元。
2、旷工1天,扣款200元,旷工半天,扣款100元,迟到、早退者从上班正点起,下班作息时间计,每迟到、早退1分钟,扣款1元,余者累加。各科、室、站、班(组)人均年度累计违规达2次以上(含2次)取消年度评先进资格,个人年度累计违规3次以上(含3次)取消年度个人评先进资格,个人年度累计违规5次以上,10次以下的扣款100元,违规11次以上扣款200元,考核各科、室、站等单位月累计出现5次以上违规的,扣科、室、站正职、副职领导各 20元。
3、串岗,在岗吃零食,干私活,看与本岗位无关的书报,在岗闲谈、喧哗,妨碍他人工作,带小孩上班,每次扣奖金5元;干私活,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章惩处。
4、上班时间睡岗,每次扣睡岗人员20元,扣当班值长(或当班负责人)5元,因此造成事故和损失的按有关规章处理。
5、有事离岗外出办事要填写《外出办事登记卡》,违者扣责任人5元;不经批准擅自离岗,按早退处理,累计3次计旷工1天,员工任职、调动应按任职或调动通知书期限按时报到工作,逾期不到新单位报到或任职者1-15天内作旷工处理,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作自动辞职处理。
6、不经批准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政治、业务学习、集体劳动及单位特殊原因组织的各种抢险加班工作(含双休日),违者每项按10元扣款处罚。每月十五日、三十日(逢双休日可顺延)要组织班组员工开展政治、业务技术知识学习,学习要有具体内容,并记录在学习记录本上,领导要及时检查并签名,并规定上墙,便于检查。如发现没有学习内容记录、记录内容不具体的或没有领导签名、记录本不上墙的均作违规处罚,对责任人实行扣款5元处罚。
7、上班酗酒,每次扣奖金10元,由此引发事故者,按有关规章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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