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主任个人事迹材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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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00:04:42] 来源:http://www.dxs56.com 个人事迹 阅读:8650次
北票市五间房镇城子地村地处城郊,共有3个村民组,775户,1873人,村总面积3.428亩,国道“305”线和北纺路穿越全村。由于地处城郊,工农杂居,各种矛盾纠纷错综复杂。1980年1月,王秀武被推举担任城子地村调解主任,他有责任心,工作能力强,肩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担。
一、心系群众,情系一方
王主任刚一上任,就有10多起新旧矛盾纠纷摆在他面前,每天村委会里都有当事人要求他给解决问题,由于人数众多,有时甚至影响了村委会的正常办公。面对这些困难,他没有退缩,更没有向上级领导叫苦,而是想方设法的为群众解决问题。他说,既然担负着了这样的责任,就一定要干出个这样子来,给乡亲们一个交代。当时城子地村委会办公条件比较艰苦,只能和其他部门合用,也没有任何交通工具。但这些困难并没有影响他的工作热情。王秀武坚定心系百姓、情系一方的信念,靠着自己的双腿走遍了城子地村大大小小的村民组。同时为了尽快进入角色,提高业务素质,他购买了大量的法律书籍,利用晚上时间钻研与纠纷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虚心向律师、法律工作者请教。经过一段艰苦深入的摸底排查和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终于将积压的10多起新、旧矛盾纠纷全部调解成功。他还经常利用工作之余的休息时间,到百姓人家、田间地头了解民俗、民风、了解村民的思想状态、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等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普法宣传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二、依法调处,情法相融
当前,人民调解工作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由过去的注重劝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向依法调解、情法相融转变。王主任在调处矛盾纠纷时,善于用法律、法规教育人,以亲情、乡情感化人,最终达到化解纠纷,稳定社会的目的。在农村,许多民间纠纷发端于一些生活琐事。当看到乡亲们往往因为宅基地、地界、分家产、债权债务、养老送终等事情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大打出手,亲人反目,邻里失和,他深深地感到,虽然造成矛盾纠纷的原因有很多,但一些村民的法律意识淡薄是较为主要原因之一,一定要让群众懂法、守法。他经常利用化解纠纷等机会用以案说法等形式宣传法律,提高群众法律意识。08年6月中旬的一天,王主任刚从一个村民组调解完一起涉法纠纷,在回去的路上,被该村三组的刘某拦住,刘某向他诉说儿女不尽赡养义务的苦楚。他听说后,二话没说,顾不得疲劳就随刘某去其家中。耐心细致地做刘某儿女的工作,教育其子女应对老人依法尽赡养义务,虽然对老人在一些家务事的处理上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理解,但子女对老人不尽赡养义务或遗弃老人都是违法的,情况严重的将受法律制裁。在做好子女工作的基础上,他还劝慰刘某与子女和睦相处。通过对刘某及子女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并进行法制宣传,刘某的两个儿子就赡养问题达成协议。当赡养协议书签订后,周围的群众纷纷表示,这件事,也让他们懂得了赡养老人不仅是家庭内部的事情,还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今后一定要好好学法,做孝敬守法的公民。
三、事无巨细,及时介入
王主任常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只要涉及群众利益,有不利于和谐的事,如果调解不及时,会酿成大祸,给社会带来安全隐患,我就有责任去管,而且要管好。”。十几年来,他受理的矛盾纠纷中不乏鸡毛蒜皮的琐碎事,但他从未因嫌事小而将求助的群众拒之门外。
作为一名基层调解主任,王秀武同志十几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岗位上忠于职守,无私奉献,忠诚履行了一名人民调解员的光荣职责。在他的工作努力下,城子地村从20**年初至今,无刑事案件发生,无民转刑案件发生,无群体性上访事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工作成绩得到了五间房镇党委、政府的肯定和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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